越南经贸动态 - 2017年 4月 25日

[1]越南或对进口化肥采取自卫措施

越南《投资报》4月21日报道称,越南工贸部竞争管理局最新通报表示,已受理国内化肥生产行业若干代表企业提交的关于对部分进口化肥产品实施自卫措施请求的申请资料。根据申请资料,将对所有主要含量为氮(含量不低于7%)和磷(含量不低于70%)的无机复合肥或混合肥进行调查。

报道称,近年来,越南进口化肥快速增长。越南工贸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越南进口各类化肥425.3万吨,金额11亿美元。对当地化肥生产、经销企业造成影响。

[2]越南要求利用电厂煤渣、煤灰生产建材

越南《投资报》4月21日报道,越南政府总理日前批准关于大力推动使用热电、化工、化肥厂产生的煤渣、煤灰、石膏生产建筑材料并用于建设工程的处理和利用提案。提案规定,至2020年,各热电厂、化工厂、化肥厂所产的煤渣、煤灰、石膏必须得到处理,堆场里的煤渣、煤灰、石膏存放量不得超过本厂两年生产所产生的煤渣、煤灰、石膏总量。

提案明确指出,对于处理和使用煤渣、煤灰、石膏等的研究、应用、试验性生产等提案、项目可享受《科技法》所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在煤渣、煤灰、石膏或含有煤渣、煤灰、石膏的建筑材料与其他建筑材料的经济技术效益相当的情况下,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各工程项目须优先使用。

* 資料來源: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经商室 [2017年 4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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