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t to be in the loop?
subscribe to
our notification
商業信息
各項新政策自今年3月份起生效(上)
今年3月是與生活有關的多項新政策生效的時段,例如:攔截垃圾短信、電話的方法;註冊費率;房地產經營條件等。
攔截垃圾短信的方法
自今年3月1日起,新聞與傳播部的2021年第22號《通知》正式生效。據此,用戶可以向5656號發短信來攔截垃圾短信、電話。
-為攔截垃圾短信,輸入:S [發送來源][垃圾短信內容]或S(發送來源)(垃圾短信內容),並發送至5656號。
-為攔截垃圾電話,輸入:V[發送來源][垃圾短信內容]或V(發送來源)(垃圾短信內容),並發送至5656號。
另外,還可以通過thongbaorac.ais.gov.vn 網站或chongthurac@vncert.vn電子信箱反映。
最後,為拒絕接收所有廣告短信,可以輸入DK DNC S,並發送至5656號;為拒絕接收所有廣告電話,輸入:DK DNC V,並發送至5656號。
自今年3月1日起的註冊費
自今年3月份起生效的另一非常重要的文本是關於註冊費的第10號《議定》。據此,註冊費如下規定:
-對於摩托車,註冊費通常為2%。
-對於汽車,註冊費為2%,至於對9座以下汽車的註冊費為10%,從第二次起為2%。
-對於住房、土地為0.5%
其中,對於住房、土地,用於計算註冊費的價格是按照省人委會在申報註冊費時頒佈的價目表中的價格。
據第10號《議定》,在若干場合,住房、土地獲免註冊費,例如:在夫妻,父母與孩子之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孫女之間,親生兄弟姐妹之間繼承或贈與的住房、土地,然後獲國家權力機關簽發紅簿;由民戶或個人自行開墾,符合土地使用規劃的農業用地;以每年支付地稅的形式向國家租用或向已經擁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組織、個人租用的土地等。
更改多項房地產經營規定
政府已頒佈2022年第2號《議定》,詳細指引落實《房地產經營法》若干條文,自今年3月1日起生效。
第2號《議定》詳細規定《房地產經營法》若干條文,包括對組織、個人的房地產經營條件;房地產經營合同表格;住房、現有的建築工程先租後買合同轉讓規定;未來形成的住房買賣、先租後買合同轉讓規定;全部或部分房地產項目轉讓手續等。
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營的組織、個人須滿足3組條件。據此,組織、個人須根據關於企業的法律規定成立企業或根據關於合作社的法律規定成立合作社,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企業)。
從事經營的組織、個人須在企業的網站、項目管委會辦事處(對於房地產投資經營項目)、在房地產交易所(對於通過房地產交易所經營的場合)公佈以下資訊:與企業有關資訊(包括名稱、總部地址、聯繫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與按《房地產經營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投入經營的房地產有關的資訊;對投入經營的住房、建築工程、房地產項目的抵押(若有);投入經營的房地產數量和種類,已出售、轉讓、先出租後出售的房地產數量和種類,正繼續經營的產品數量和種類。
這些資訊在公佈之後,若有更改,須立即更新。
第2號《議定》取消了關於房地產企業必須有200億元法定資本的規定,但仍對房地產項目開發商的財政潛力有強制性要求。具體是,對於面積為20公頃以下的項目,房地產項目開發商的自有資本不得低於項目投資資金總額的20%;對於面積為20公頃以上的項目,不得低於項目投資資金總額的15%。
對自有資本的確定以最近經審計的財政報告或企業的獨立審計報告(當年或上一年度)的結果為依據;至於新成立的企業,將以按法律的章程資本為依據。
另外,第2號《議定》還規定未來形成的住房買賣、先租後買合同和現有的住房、建築工程先租後買合同轉讓條件。
未來形成的住房買賣、先租後買合同和現有的住房、建築工程先租後買合同轉讓條件不適用於社會住房買賣、先租後買合同。
住房、建築工程買賣、先租後買合同轉讓活動須滿足以下4個條件:持有按規定簽訂的買賣、租後買合同;若有關各方在這項《議定》生效之日前簽訂合同,則須持有已簽訂的合同;尚未提交卷宗申請國家權力機關簽發土地使用權、住房與連在土地的財產所有權證書;住房、建築工程買賣、先租後買合同必須沒有糾紛或訴訟;買賣、先租後買合同所屬住房、建築工程不是為保證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而被扣押、抵押的,抵押權人同意的場合除外◆(待續)
* 資料來源:西貢解放日報
Related News
推动越中经济合作关系发展
在两国党和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代表的见证下,双方企业互相交换了10项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涵盖多个领域,包括:越南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国际铁路联运与物流投资合作; 越中游客互访合作;拓展商品在香港、新加坡和印度等市场的销售网络;先进技术在室内设计与施工中的应用合作;提升航空维修能力及飞机座椅生产与贸易合作;在越南低效土地上发展“超级芦苇”的战略合作;企业治理数字化转型;信息技术系统解决方案合作;以及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COMAC)关于飞机租赁融资安排的意向书等。
能源安全:全球动荡背景下越南面临的战略抉择
马来亚大学国际关系高级研究员佐克里斯·伊德里斯(Zokhris Idris)博士表示,据估计,越南约有40% 的燃料需求受到直接影响,这迫使企业和管理机构必须调整进口路线以适应现状。此外,通货膨胀以及因航空运输受阻导致的旅游业下滑,正拖累该地区整体增长。部分专家甚至担忧,若冲突长期化且供应无法及时疏通,石油储备将面临巨大压力。佐克里斯·伊德里斯高级研究员指出,越南正通过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根本性变革,致力于提升自主韧性。
一季度越南水产品出口增长8%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6年第一季度,中国仍是越南水产品第一大进口国,出口额约达7.64亿美元,同比增长近45%。仅3月份,对中国出口额已超过2.5亿美元,增长50%以上。越南水产品加工与出口协会副秘书长黎姮认为,中国成为越南水产品第一季度出口增长的重要动力,主要得益于季节性因素、稳定的市场需求以及物流优势,推动了水产品进口需求的增加。 此外,中国在中高端细分市场的需求持续保持积极态势。受关税政策调整及加拿大供应结构变化的影响,市场为包括越南在内的替代供应国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越南出台系列扶持政策 充分释放私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力
据越通社报道,越南财政部民营企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郑氏香在财政部2026年一季度例行记者会上对关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的第68号《决议》实施情况做出评价时指出,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以及资源有限带来了不少挑战。然而,在各部门、机关的高度决心以及企业界的积极参与下,各项重要政策已基本得到充分制度化并逐步落到实处。特别是,第68号《决议》的一大亮点在于为民营企业更深入参与国家重点项目铺平道路。
2026年第一季度越南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83%
2026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7.83%,较2025年同期的7.07%实现显著提升。这一成果在全球形势仍充满不确定性、特别是中东地区冲突持续紧张的背景下,为实现2026年全年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从低空经济开辟增长新空间
低空经济是指在低空空域(通常在1000米以下)内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主要依托无人机、小型飞机、直升机等飞行器,并结合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及控制系统。这不仅是单一的飞行活动,而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涵盖了设备研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以及各类生产生活应用。实际上,低空经济正日益广泛地应用于物流配送、现代农业、测绘勘察、环境监测、应急救援以及紧急医疗等诸多领域。通过大规模部署,这些活动不仅有助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缩短作业时间,还能扩大服务供应链,形成一系列新兴职业与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