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簽發電子簽證但未准予入境

公安部所屬出入境管理局領導表示,政府頒行有關給80個國家公民簽發電子簽證的第79號《決議》是爲了將《外國人在越南出入境、過境與居住法若干條文修訂法》具體化,而不是從7月1日起准予外國人入境。

許多人疑問並誤會,從7月1日起給80個國家公民簽發電子簽證,就是恢復國外商業客運航班。這是不正確,因為我國迄今還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以暫時禁止外國人入境。恢復國外航班必須按政府在每個階段的疫情演變情況的主張。

此外,該局領導還透露,我國此前曾試行給予外國公民簽發電子簽證並取得效益,從而實行法律化。根據2019年第17號《議定》,有35個國家獲試行簽發電子簽證。目前,全國有16個陸路口岸與9個港口口岸准予持有電子簽證的外國人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局稱,簽發電子簽證是在資訊技術基礎上改革行政的步驟,將推動旅遊業日益發展。因我國多年前已試行簽發電子簽證,故已投資基礎設施以確保電子簽證簽發工作暢通。

有關出入境管制事宜,政府總理已決定從今年3月22日凌晨起暫時禁止外國人入境。為了防控疫情,也對持有免簽證的所有海外越裔和其親人暫禁入境。

對於因外交目的、公務事由和其他特別場合等,必要時可發簽證,並強制辦理檢查手續、申報健康情況和進行隔離 。

獲簽發電子簽證的80國家

* 資料來源:西貢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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